|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级机组厂区楼梯外包铝格栅及主厂房铝格栅吊顶工程施工已由国家能源局以 发改能源 [2013]1990 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厂区楼梯外包铝格栅及主厂房铝格栅吊顶工程位于长垣县常村镇西 1.5KM 路北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本工程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开工建设, 2015 年 7 月 20 日竣工。
招标项目编号:
GXTC-1531049 招标范围: 本工程外部优化方案位于新乡中益电厂厂区部分建筑外部(包括空压机房外楼梯铝格栅、氧化风机房外楼梯铝格栅、石灰石制浆及电控综合楼外楼梯铝格栅、主厂房外楼梯铝格栅、化水综合楼外楼梯铝格栅、渣塔框架女儿墙铝格栅、氨气区外设女儿墙、主厂房铝格栅吊顶及钻孔钢板优化主厂房东墙及北墙),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资金、施工、服务、协调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强制性条件 ,开标时提供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3.2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强制性条件 ,开标时提供认证证书 原件 ); 3.3 投标人 2012 年以来至少有 1 个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 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 3.5 投标人必须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 3.6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保证该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的承诺) ; 3.7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施工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尚未在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注册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 A 座 12 层,联系人: 冯师硕、尚辽梦,联系电话:
13838587327 、 0371-60110677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整,现金或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可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
00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 A 座 12 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联系电话: 冯师硕、尚辽梦, 13838587327 、 0371-60110677 。
6.2 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6.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装订(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 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投标文件中,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同时签字盖章页的原件必须放入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且每本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上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的公章。
6.4 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 U 盘 , 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 U 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万方招标网、本网站( )、( /> )、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18 号 商务联系人: 姚永松 联系电话:
0373—2872264 技术联系人: 谢宏凡 联系电话:
0373—2872283 监督部门: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党群部 监督电话 : 0371-69515044 0371-69515150 0373—2872246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 A 座 12 层 联 系 人: 冯师硕、尚辽梦 电 话:
0371-60110677 、 13838587327 电子邮箱:
guoxinzhaobiao666@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