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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劣质煤热电厂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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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劣质煤热电厂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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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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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劣质煤热电厂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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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劣质煤热电厂废水回收利用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劣质煤热电厂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劣质煤热电厂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劣质煤热电厂废水回收利用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劣质煤热电厂 2.4、资金企业自筹 2.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6开工日期: 6月5日,工期: 150天 三、招标范围 3.1一标段: 窑街劣质煤热电厂废水回收利用工程。 本标段主体处理工艺采用: 平流沉淀+曝气生物流化池(ABFT)+连续滤池+超滤+反渗透;脱盐浓水及脱硫废水处理工艺: 混凝+高效澄清 3.2二标段: 废水回收利用工程监理。
3.3 第一标段采取PC总承包方式,范围包括所有系统装置内的设备、材料供货、建安工程及系统的调试运行等,直至系统达到招标人约定指标所需的所有工作。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 4.1总包工程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范围应包括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具备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投标人近5年需具备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工程监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以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近3年内具有2个以上电厂废水工程监理业绩。
五、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5.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3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同类业绩。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核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公告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0日 6.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5月11 日-2015 年5月13日 6.3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 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418号 联系 人: 徐智渊 电话: 0931-691121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 联系 人: 刘俊鑫 电话: 0931-843528813669302309 传真: 0931-843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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