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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磨基山公园步道与入口、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文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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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磨基山公园步道与入口、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文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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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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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宜昌市磨基山公园步道与入口、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文件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宜昌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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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磨基山公园步道与入口、 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部关于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报批标准,对于壹级市政公用建造师的人数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此次磨基山公园招标,将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市政公用建造师注册证书作为资格审查的标准 (而公司资质只需要贰级及以上 ),经向招投标有关主管部门咨询,属于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做法,不符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望予以更正为谢! 答: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 [2007]171号) ”规定和本项目规模标准,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能否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答: 土建工程相关专业均可。
二、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的要求(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 1年后的成活率达到 100%)”。 投标函中第 4条质量承诺必须按此填写完整,否则,视同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会被否决。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贰仟陆佰柒拾肆万肆仟玖佰玖拾陆元肆角整(¥ 2674.49964万元)。
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 2015年 5月 7日发放的为准,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 2015年 5月 7日发放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15年 5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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