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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一水厂高压配电室改造工程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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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一水厂高压配电室改造工程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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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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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一水厂高压配电室改造工程比选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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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 本项目经 宜宾市水务局 以 宜水发[2015]20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比选备案[2015]8号 。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一水厂高压配电室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 | | 实施时间 | 工期: 6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配电室改造,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 建设资金 | 企业自筹 |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原: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近3年(2012年1月-2015年1月)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比选被邀请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提交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中选人现场压证;拟派人员须具备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③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账为准),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在凭证注明所报项目名称);④比选被邀请人凭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领取比选文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鲜章的复印件;⑤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⑥比选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电监委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 2015年05月07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5月12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账 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194.84 | 6 |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5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传 真:
0831-2331316 电子邮件(E-mail):
296971212@ 2015年05月07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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