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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鼎热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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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鼎热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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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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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鼎热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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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ZTFJ20150504 开标时间: 2015-06-02 所属行业: 17 标讯类别: 3 资金7 招标代理: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FJ20150504) 福鼎热电厂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银行贷款。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 福鼎热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1.2工程规模: 项目总体规划5×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17MW+3×19.1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取代龙安工业项目集中区内的分散小锅炉,有利于集中区的环境改善和节能减排。 项目同步建设尾部烟气低低温电除尘、SNCR+SCR脱硝装置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出口配套湿式电除尘,以达到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件要求的排放要求。 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本期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17MW背压式+1×19.1MW新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环保和公共设施。 同期建设集中供热管网,供热半径为2Km,全面替代目前工业区合成革生产企业的导热油炉进行供热,热负荷最大为186.5t/h。 本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锅炉实现对外供热,下半年机组投产运行。
1.3监理内容: 本期工程含总体规划本期建设的公共系统工程所有建筑、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从初设审查开始至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 具体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3.1主辅生产工程: 三大主机、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自动化系统、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消防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 1.3.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 水源预处理站、桩基工程、脱硫工程、脱硝工程、湿电工程、厂内厂外热网工程等。
1.4监理期: 监理期限为自初设审查至工程办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完成且建设工程项目达标投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且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3投标单位近10年(指2005年1月以来,下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过3个项目5台6MW及以上火电或热电工程施工及调试监理合同业绩。
2.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国电力行业的总监理岗位证书、福建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项工程规模不小于6MW的热电或火电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应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5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2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2.5.3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5.4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2.6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7除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2.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5年5月7日至5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46号鸿源天城写字楼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不上门报名: 即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或电汇到下述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中,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等传真至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00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华林路246号鸿源天城写字楼411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日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中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1幢201室 负责人签字:
电话: 0593-7250651 传真: 0593-7250975 联系人: 游云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鸿源天城写字楼411室 联系人: 蔡先生叶成茂 联系电话: 0591-87877523、87278487 传真: 0591-87278486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帐号: 150801421000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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