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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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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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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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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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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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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CEITCL-JL-CZHW-150506 1.2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购置安装不间断电源和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3采购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4 预算金额: 17.466万元,超过预算不能成交 1.5资金财政资金 1.6采购内容: UPS不间断电源设备、蓄电池、蓄电池屏(柜)、监控摄像设备、服务器。
说明 1、为确保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可持续扩展性,本次监控系统和机房备用电系统要与现有系统为同一品牌。
2、报价单位负责所有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
3、承建单位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5、承建单位经自签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安装调试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报价方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报价方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资产状况、安全生产,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 报价方若是代理商,应有代理经销证明; 2.4 报价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 报价方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报价方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承诺以及售后服务体系; 2.7报价方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05月07日-05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 30~11:30,13:0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25日 09: 30整。
递交报价文件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站、本网站、万方招标网、本网站上发布。
6、联系人 采购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 刘立志 联系电话: 15981698166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2区703室 联系人: 张黎黎 联系电话: 1375698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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