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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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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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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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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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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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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主题内容开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工程施工 1.2项目编号: FZGY-GCSZYZ20150069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综合{201359号 1.5招标人: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6资金: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阳市城南新区 2.2建设规模: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苗桥逸夫小学专用变配电新建工程,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1座及其进出线、室外电缆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约12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必须顺利通过电力部门的验收,并确保顺利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5月5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三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0558-2155086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金牛小区12号楼101室 联系人: 丁工 电话: 0558-2260728 邮箱: SZJXYXGS@ 时间: 20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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